這幾天一直看到某蘿絲丁小姐在我的部落格徘徊,

就知道你已經在坐等這篇文了....XDD

好啦,這篇文基本上是寫給你看的~~

我們從無名一路搬來痞客邦,今年剛好滿一年。

能夠在寫部落格的這三、四年一直有一個朋友陪伴,真的是一件很不錯的事呢~

尤其是現在這個社群網站當代的時候,會寫部落格的學生真是少之又少...

所以丁丁,真的很開心世界上有我們這兩個能夠繼續寫下去,繼續相互扶持的好格友:))

一年下來,改變很多,感謝疲客邦的各種方便好用的設施,

讓我寫文的時候都覺得很愉快,很輕鬆~

其實自從開始寫劇評後,領悟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,

只要用心寫,不管你的部落格有沒有人氣,都會受到矚目的~

今天兩個部落格的人氣都破500了,這應該是最好的禮物了:))

就像丁丁說的,部落格中的我跟現實中的我好像很相似,卻又好像很遙遠,

部落格對我而言有個很重要的意義,那就是可以表現出真正的我~

在現實生活中很多想說的話不能說,或是不想說,

部落格就是我一個很好的抒發點~ 只要看到有人可以接納我的想法,

我就會覺得很開心:))

往後,我還是會繼續寫下去的。

丁丁,一起繼續下去吧!!

其實2009年的時候這個部落格就已經成立了,

當時我才小學5年級,因為當時部落格很紅,所以就跟著辦了一個。

一開始的部落格設在Yahoo!奇摩部落格,那時真的是非常頹廢,

整天只想著要換美美的版型,還有到處去灌水來獲得人氣。

後來搬家到無名小站,漸漸開始會多寫一些生活上的事情,

也開始不會那麼care人氣之類的事情...

然後在無名小站關閉後搬來痞客邦,才漸漸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事情,

真正的去抒發自己的想法,漸漸真的「愛上」寫部落格這件事。

國小的時候,我曾經被一個我喜歡的男生罵我「整天都在做樂果」,

(樂果就是Logo,當時很流行做美美的樂果,然後可以連結到不同的網站~)

當時看到他那樣說的時候當然是有些難過與生氣,

但是現在,我卻能夠抬頭挺胸,很驕傲的告訴他:

「當初是誰說我們都很認真在寫部落格的? 現在這些人都跑去哪了?

不都是在FB還有Instagram上面po自拍照嘛? 真正留下來寫到現在的人是我,

而我再也不是那個只在乎人氣跟樂果的小女孩了!! 我超愛我的部落格!!

而且我真的很用心在寫文章,我也很喜歡這樣的自己!!!」

我真的很喜歡在部落格上寫文章,因為那會讓我覺得,

我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上也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天地,

(難怪那麼多人喜歡藉由玩遊戲來得到自己存在的價值Orz)

然後在經營這塊小天地的時候,我真的很樂在其中,

很喜歡自己寫過的每一篇文章,總之我是真心的喜歡這個地方~

所以往後,我還是會繼續寫出更多自己也很愛的文章的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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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.09.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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